派出所一直拖着不处理,有时间限制吗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时间,这一点需要理解,如果长时间没有进展,可以去追问案件进展情况如何,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有没有好的办法解决。从司法实践来讲,即使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也需要条件、证据材料等等,破案需要的因素很多,建议积极配合警方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立案以后的侦查期限是有规定的,不超过两个月,所以报案人应当给足公安机关的调查时间。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综上所述,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后却一直拖着不办案,报案人员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要求检察院监督立案。
公安机关拖延案件不处理,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