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二、生育状况证明1、生育状况证明(女方用)我村,女,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未曾生育、抱养过子女批二胎生育证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九款特此证明经调查,情况属实乡调查人:村委会(公章)村支书:乡计生办(公章)村会计:村计生主任:年月日年月日2、生育状况证明(男方用)我村,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再婚,男方再婚前于年月日生一胎孩,只生育过一个孩特此证明经调查,情况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