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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认定与效力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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