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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神病人结婚是无效婚姻吗

2024-03-24 来源:步旅网

不是无效婚姻,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不在婚姻无效的范围内,是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撤销的婚姻同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一、不符合婚姻条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不符合婚姻条件的法律后果是:该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也称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禁止结婚的是什么疾病

禁止结婚的疾病是:不宜生育的医学性遗传性疾病、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疾病(例如,艾滋病、梅毒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不宜结婚的精神疾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或双方在登记结婚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三、可撤销婚姻是违法的吗

可撤销婚姻是违法的。

1、国家实行婚姻自由。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依据本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唯一撤销原因是胁迫。

可撤销的婚姻情形分为以下内容: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4、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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