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合同到期的情况下是不能不续签的,准确的来说,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为止。而且,由于女职工正处于哺乳期之内,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也不是专门的续签,而是应当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就算不在哺乳期,其他正常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这些员工,合同到期后公司正常情况下也不能单方面决定不续签。【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章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