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费收费标准:
1、小型车: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0.45元/公里;
2、中型车: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含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0.90元/公里;
3、大型车: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客车,1.462元/公里;
4、特大型车:特大型车20吨以上货车、集装箱车2.138元/公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