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公民迁出户口的手续和要求。公民需要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进行注销户口。如果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或学校的录用或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对于迁往边防地区的公民,还需经过常住地公安机关的批准。
法律分析
需要一方办理户口迁出,另一方出具证明接收入户。然后带着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办理完成后,当场就能发放新的户口本,然后去申领新的身份证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合并两个户口本的法律程序
合并两个户口本涉及一系列法律程序。首先,您需要向当地公安局提交合并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公安局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实相关信息。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公安局将发出合并户口本的批复文件。接下来,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具体的合并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您可能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证明材料,并支付相关的手续费。办理完毕后,您将获得一份合并后的户口本。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办理户口迁移涉及一系列法律程序。您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如果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迁入准予证明;如果迁往边防地区,需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合并户口本也需要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后办理具体手续。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法律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