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车辆的车货总质量,小于14吨的车辆按照0.10元/吨公里标准计费;14吨至25吨的车辆按照0.10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7元/吨公里计费;25吨至50吨的车辆按照0.07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4元/吨公里计费;50吨以上车辆按照0.04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者,按5吨计费。超限运输车辆判别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和公安部制定的国家强制标准,以货运车辆的总轴限为判别是否超限的标准。即:车辆各轴轴荷认定标准之和应为正常车货总质量,若车货总质量大于总轴限的部分即为超限。具体轴重标准如下:两轴车辆单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7吨;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单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5吨;单轴(每侧双轮胎)认定质量10吨;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10吨;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认定质量15吨;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认定质量20吨;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15吨;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认定质量30吨。
一、高速免费通行有哪些节日:
1、高速免费通行的节日有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
2、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3、在非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的时候是免费时段,则属于免费通行;在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公路时是非免费时段,则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围。
二、高速公路过路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小型车: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0.45元/公里;
2、中型车: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含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0.90元/公里;
3、大型车: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客车,1.462元/公里;
4、特大型车:特大型车20吨以上货车、集装箱车2.138元/公里。
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七条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挤占、挪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收取的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