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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分开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2024-03-16 来源:步旅网

分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材料: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一、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分户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除需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等)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离婚、无房屋产权且要求分户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合法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

2、属房屋所有权分割要求分户的,还需提供房屋分割后的合法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和户主的身份证;

3、属农村地区分户的,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离婚要求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房屋产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村委同意分户证明;

(2)属因婚姻、居住等原因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要求分户的,需提供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产权人与申请人的对房产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协议、房屋产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村委同意分户证明。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二、户口本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有法定原因需要分户口。具体为: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三、结婚后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结婚分户口需要分户申请书、结婚证、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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