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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男方不肯搬出去怎么办

2024-03-18 来源:步旅网

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房产的居住或者使用权。那么另一方不离家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不想孩子老公不给孩子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舍不得孩子,离婚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可以根据判决情况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当事人对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怎么办

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另一方执行离婚协议的相关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探视孩子不同意带走如何办

1、离婚后探视孩子不同意带走,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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