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应有证据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应快速审查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责时才立案。证据在诉讼中具重要意义,用于查明事实、维护权益和公正裁判。证据应客观存在,伪造或毁灭证据均违法受罚。
法律分析
贩毒没有证据是不能立案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拓展延伸
毒品犯罪的定罪标准及刑罚幅度
毒品犯罪的定罪标准及刑罚幅度是一个涉及法律界和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贩卖、运输、制造、持有毒品等行为。定罪标准主要依据毒品数量、种类、犯罪目的等因素进行判断。刑罚幅度则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而定,可涉及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死刑。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变革,对毒品犯罪的定罪标准和刑罚幅度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法律界和社会各界也在积极探讨如何更好地应对毒品犯罪问题,以保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福祉。
结语
在贩毒案件中,立案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迅速审查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并在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立案。证据在诉讼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和公正裁判至关重要。证据应客观存在,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毒品犯罪的定罪标准和刑罚幅度是一个受关注的问题,需要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保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福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