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银行的非恶意逾期证明必须符合以下情况:
1、由第三方代理业务,但是第三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而造成逾期的。比如汽车经销商代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商代为办理的按揭业务、代理方等第三方理还款等,因第三方的原因未及时还款,比如将款项挪作他用,而造成逾期的。
2、个人贷款买房后又因各种原_因退房,开发商退还了个人首付款,但没有及时办理贷款结清造成的逾期。
3、个人将按揭房出售,但是没办理转按揭,购房者未按时还款造成的逾期仍记录在自己名下的。
4、单位未及时缴存公积金,造成个人公积金贷款未及时还款的。
以上4种情况的逾期,如银行不同意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可以向法院起诉造成不良信用的当事人。司法部门裁定属非本人责任的,可以要求相关金融部门修改信用信息。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