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和协议书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件。承诺书表示同意要约,由受要约人发出,而协议则是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经过协商后共同达成的。在承诺后是否可以撤回方面,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以通知的形式作出撤回意思表示、承诺撤回的通知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时等。附条件的答复不会构成承诺,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且承诺期限未确定的,承诺应当按照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法律分析
承诺书和协议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含义不同,承诺书表示同意要约,由受要约人发出,而协议则是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经过协商后共同达成的;二是订立程序不同,承诺书需要承诺人作出承诺并通知对方,而协议的订立则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承诺后可以撤回吗
承诺做出后能撤回的,但承诺撤回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
2、以通知的形式作出撤回意思表示;
3、承诺撤回的通知,必须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时;
4、其他条件。
二、附条件的答复是否能够构成明文承诺
附条件的答复是不构成承诺的。被要约人附条件的,改变了要约人发出的要约,被要约人无条件接受的要约才会生效。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附条件的答复不是承诺。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三、承诺书只有一份是有效的吗
承诺是否有效与承诺书的份数无关。只要承诺书是受要约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就能有效。承诺书应在相应的要约期限内到达受邀人时生效。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期限未确定的,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结语
承诺书和协议书在含义和订立程序上存在区别。承诺书表示同意要约,由受要约人发出,而协议则是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经过协商后共同达成的。在订立程序上,承诺书需要承诺人作出承诺并通知对方,而协议的订立则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此外,承诺后可以撤回,但撤回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以通知的形式作出撤回意思表示、承诺撤回的通知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时等。附条件的答复是不构成承诺的,而被要约人附条件的,改变了要约人发出的要约,被要约人无条件接受的要约才会生效。最后,承诺书只有一份是有效的,且应在相应的要约期限内到达受邀人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