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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协议离婚程序

2024-03-14 来源:步旅网

一是向部队提交申请,确认调解无效,财产分配无纠纷,夫妻双方签字确认;

二是部队政治机关出具婚姻情况证明;

三是军人携带军官话只能、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另一方带身份证,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一、复婚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复婚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夫妻双方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以及所在单位、居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之前的离婚证件。并且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二、军人结婚户口怎样解决

现役军人结婚后户口会落在部队,退伍到哪户口就会落哪,而女方户口在原籍,但也可办理家属随军,如果随军家属,落在军营所在地的派出所。

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三、军婚需要什么证件?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军婚结婚登记须持证件:(1)户口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虽然军婚办理所需证件比较多,但是军婚是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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