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卖房子的行为不一定需要前夫同意并签字。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离婚时尚未被分割,那么离婚后女方想卖掉该房产的就需要经过前夫的签字同意。如果该房子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因其合法享有所有权,可以对房子进行处分,所以女方变卖房子的行为就不需要前夫签字同意,女方自行变卖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协议书上写房子归我女方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子归我所有,离婚协议 但是现在女方不同意房产转让
《民法典》规定可以对约定的房产分割协议反悔,但是需要双方达成合意。若是有一方不同意,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诉讼变更。若是协议的效力没有瑕疵,法院不会判决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如果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女方是否有探视权
如果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女方当然有探视权。夫妻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都是享有探视权的。不过如果女方本身或者探视过程中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或者行为的,男方可以申请中止其探视权;待这些不利情形消失后再恢复其探视权。
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后悔了怎么办
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如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一方需要证明财产分割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重新分割财产。如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驳回起诉。
我们已经离婚了,协议书写的房子归孩子了。但是现在双方都同意卖这个房子,可以吗?
法律分析:离婚房子归孩子视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与,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卖房子,同时,如果一方单方面出卖房子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并且将该房产存于子女名下。且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