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应获得公平补偿,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市场价格。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对农村土地征收,市县政府需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分配方式需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可能是平均分配给所有村民或多分给被征地人作为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公平补偿,确保补偿不低于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降低。征收决定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市、县级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具体分配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可平均分配或给予被征地人额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