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部的补充规定明确了“无故拖欠”工资的定义和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工资属于无故拖欠。除非遇到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况,或经工会同意的生产经营困难情况,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争议可通过相关程序解决。
法律分析
“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
拓展延伸
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劳动者的工资被拖欠时,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首先,劳动者应该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资单、加班记录等,以证明工资被拖欠的事实。其次,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要求,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雇主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坚定的信念和耐心,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劳动者遭遇工资被拖欠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权益。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单、加班记录,以证明拖欠事实。其次,与雇主沟通,明确要求支付拖欠工资。若雇主拒绝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同时,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与支持。维护权益需坚定信念、耐心,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好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