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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书

2024-06-26 来源:步旅网

转让协议书

转让协议书(一)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协议书(二)

出让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题述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位于XX市XX街XXX号的房地产一处,占地面积为XXX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为XXX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X国用2007第X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XXXX号。转让的房地产为土地使用权证中记载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所记载的全部房产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一厂区平面布置图)

2.转让的设备为甲方因借款抵押给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的全部设备及设施。(详见附件二设备交接清单)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费用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标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佰万元整(¥XXX000,000元),其中:土地使有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X佰伍拾万元(¥XX00,000元),房屋产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X佰万元(¥XX000,000元),设备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佰伍拾万元(¥XX00,000元)。

2.为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共同面对金融海啸带来的经济困难,乙方应尽量协调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并争取对本协议所涉标的物的转让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的优惠,在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后尚需支付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若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实际面积为准。

第四条设施、设备的质量差异处理

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年限、质量等做了专业性的了解和确认,因此,即便在转让后出现认知上的差异,也不能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的约定将第一期和第二期转让款项汇入甲、乙双方确认的共管银行帐户(用于偿还甲方所欠银行借款本息),第三期的转让款,乙方应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并保证将乙方支付的款项首先用于偿还甲方所欠银行借款本息,以解除转让标的物在银行的抵押。

1.首期付款:本协议签订后至2009年X月XX日之前,在乙方确认上述转让标的已绝对能够过户并登记在乙方名下时(没有被法院或其他部门查封、冻结,且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准备完毕),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款人民币X佰万元整(¥X000,000元)。

2.二期付款:在首期付款条件成就后,于本年度的X月XX日之前,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X佰万元整(¥X000,000元)。

3.三期付款: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X佰万元整(¥X000,000元)。

4.上述款项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若逾期支付,则乙方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六条标的物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上述转让的房地产标的交付给乙方,在转让登记部门已确认并接受转让材料后上述房地产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乙方,乙方有权以该房地产抵押在银行进行借款。

2、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转让的相应设备交付给乙方,设备的所有权同时转移至乙方,乙方有权以该设备抵押在银行进行借款。

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二日内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的权属凭证及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资料,并按乙方要求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及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房产、土地及设备的过户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付款,按本协议第五条第4款执行。

2.甲方逾期交付转让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相关手续的,致使转让标的物不能在2009年6月23日前(包括本日)登记在乙方名下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在办理转让标的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若因甲方的债务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冻结等)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此种情形出现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导致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若出现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利息。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已经缴纳的相关税费(若收缴部门不予退还)或支付其他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5.甲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程序及授权合法有效,保证本协议的签订经过了甲方董事会、股东会的一致同意。本协议所涉资产转让若需经相应部门批准或需履行其他相应法律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效,并且导致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及需特别注意事项

1.本协议时,甲方已将房地产及部分设备抵押给银行的事实如实告知了乙方,并且乙方已在充分知悉该法律责任和风险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及附件共五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XX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让方:XX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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