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供应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下,现乙方给甲方订购不同规格的石材板材:
一、质量及加工要求
1、甲方所提供的石料板材厚度、加工形状必须按乙方要求生产。
2、石材质量标准必须按同行业标准执行。
二、供货方式
甲方所有运至工地石材、运费及下车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按工程施工进度付至工程量的80%,尾款待本工地甲方石材拉完后一次性付清。
四、解除合同
出现违约时:①甲方供货延迟10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②甲方付款延迟1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不提供石材款发票。
六、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应合同范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方需向乙方订购下列石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交货时间:甲方提前20天通知乙方供货时间。乙方在接到通知(通知方式为订单签收即为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必须现场交货,每逾期一天承担逾期交货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确定解除合同。
二、交货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创艺时代主城工地卸货到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在该工地以外的,甲方不予认可。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人民币200万以内的石材由乙方垫资,超过200 万以内的石材由乙方垫资,超过200万元部分乙方货到工地交货,甲方付款。垫资部分在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运输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验收;乙方供货时负责向甲方提供质量监测中心的质量报告。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现场石材验收后签字确认,石材误差范围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每批货必须按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料单顺序发货,并在每箱石材包装上贴清单,每片石材上须标注尺寸编号。
六、天然石材若有轻微色差属正常现象,若发现色差严重,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认定,对色差严重的石材乙方无条件换货。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贵阳签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双方各执二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应合同范文3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平房区滨电街道路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平房区
第二条:货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
2.1.物资名称:机切边石
2.2.规格型号:机切边石,1*1cm倒角, 80*34*15cm
2.3.质量标准以及技术要求:
2.3.1.乙方提供产品样品,甲方封样,封样样品的品质作为验收标准之一,乙方供应的产品同封样产品不一样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达到标准,甲方有权利拒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3.2.边石必须为天然石材,不得有水线及色斑。边石规格尺寸按照样本误差不得超过正负2MM。
2.3.3.送到现场的边石不得有崩边掉角等现象。
2.3.4.产品包装要求:乙方自行负责,保证合同标准的物资完好到达现场。
第三条: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方法
3.1.订货石材的单价以及数量:机切边石,80*34*15cm,760价:40元/块,合计:26400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需要提供石材到现场数量,并且负责安装,倒角。并自备发电机等工具。
3.2.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3.2.1合同签订日起,甲方付乙方五千元定金。
3.2.2.乙方送货至施工现场并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所有货物的全部货款。五千元定金最后一次全部扣除。
第四条:交货规定
4.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现场,并且负责安装砌筑。
4.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3.交货日期:甲方要货时间起10日内,所有货物全部到齐。
4.4.乙方货物送到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如期将边石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每拖延一日交付合同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损失。
5.3.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将停止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5.4.甲方不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不配合甲方装卸货物。乙方不承担因货款不到位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特别条款
6.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边石价格不再调整,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
6.2.本合同所签订的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6.3.乙方在安砌石材时,施工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大小工伤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七条: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