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法规,离婚协议书不能直接作为契税的依据。契税是不动产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的一种税收,主要针对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变动。缴纳契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2. 土地、房屋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3. 转让方的身份证明;
4. 其他相关材料,如合同、买卖双方约定的转让价格等。
离婚协议书只是关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文件,不能直接替代契税相关的证明文件。因此,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建议向有关部门咨询具体的税收政策,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
建议您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或税务部门,了解具体的费用和要求。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