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颁布的民法通则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法通则既规定了一些民法的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也规定了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等具体内容,可以说是一部“小民法典”。民法总则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基本吸收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同时作了补充、完善和发展。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下一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时进行系统整合。基于此,民法总则通过后暂不宜废止民法通则,待民法典各编内容进行系统整合后,再予以废止。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