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通常来讲,政审的材料是当地的党组织来开具的,但是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只需要由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是派出所来进行开具就可以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1.第一,由户口本所在地的居委会来开具证明,居委会的主任或者是相关负责人,对于此人的犯罪情况应当是有一个记录的,如果知道具体的内容的话,就可以开具一个无证犯罪记录证明报告,然后盖上居委会的章,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这种方式之下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就属于有效的了,就可以拿着这个证明,继续其他的政审环节。2.第二,可以由当地的派出所民警来进行开具。通常来讲,民警可以对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一个查询,如果在之前有犯罪记录的话,在我国都是会被联网登记在案的,所以进行查询之后,如果没有发现被联网登记在案的犯罪信息的话,此人就是没有犯罪记录的,此时就可以由派出所开具一个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并写到最后签字和盖章,那么此次开具证明也是可以生效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