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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的分类是什么

2024-06-26 来源:步旅网

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和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和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真实的意思表示之下签字确认时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旦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法律分析

一、遗赠抚养协议的分类及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1. 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2. 法人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

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怎么生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在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之下,双方当事人在真实的意思表示之下所进行的签字确认,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具体的法律效力的情节如下所述。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二)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四)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人员有哪些

(一)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拓展延伸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用于明确遗赠人与受遗赠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遗赠扶养协议的分类主要依据协议的内容和形式。

依据协议的内容,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限制性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限制性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限制受遗赠人接受遗赠财产的种类、数量或者用途,而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则是指遗赠人通过协议规定,将遗赠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依据协议的形式,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分为口述遗嘱形式、书面遗嘱形式和其他形式。口述遗嘱形式是指遗赠人在遗嘱中口头表达其遗赠意愿,而书面遗嘱形式则是指遗赠人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其遗赠意愿。其他形式可能包括附有条件的遗嘱形式、以时间限制方式表达遗赠意愿的遗嘱形式等。

总之,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明确遗赠人与受遗赠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在制定遗赠扶养协议时,应当充分考虑协议的内容和形式,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和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其中,遗赠扶养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真实的意思表示之下签字确认,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在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内,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一般较长。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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