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前的拘留时间一般为3至4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家属无法会见被拘留或逮捕的嫌疑人,除非法院公开开庭或判决后进监狱。逮捕需要检察机关批准,而侦查机关负责逮捕后通知家人,并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批准逮捕需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侦查羁押期限从逮捕后第2日开始计算,至侦查终结时止。
法律分析
一、逮捕前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后家属可以会见吗?
不可以。
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
可以见到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院公开开庭是你们可以旁听,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
第二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侦查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通知家人的时间是: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批准逮捕的情形主要包括: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侦查阶段的羁押时间,通常称为“侦查羁押期限”,这个期限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时起第2日开始计算,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时止。关于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既规定了一般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还对案情比较复杂、重大等有特殊原因的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作出具体规定。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时间可延长至4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时间可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申请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家属在逮捕后无法会见,除非法院公开开庭或判决后进监狱。逮捕是刑事侦查的强制措施,需出示逮捕证并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批准逮捕需满足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条件。侦查羁押期限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七节 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五十九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四十五条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委托辩护律师要求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给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仅提出委托辩护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无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