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的年龄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限制,但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只能获得五年有效期的身份证。而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或长期。办理人年龄越小,身份证有效期越短。
法律分析
我们知道身份证是我们在国家行使公民权利的唯一凭证。但是身份证的办理有着明确的年龄的限制。所以说不是人一出生就可以办理身份证的。但是一旦过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年龄就可以办理身份证。那么在我国法律中办理身份证的年龄是怎样的?
一、办理身份证的年龄
《新身份证法》对办理身份证的年龄没有限制,满十六周岁必须办,不满十六周岁可以办,不满十六周岁办理身份证的,要由监护人代为办理,而且只能办有效期为五年的身份证。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第二款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第七条第二款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二代身份证的有效期
1、身份证的有效期,是指身份证从发证时间到使用期限结束的这段时间。我国公民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
2、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您不到二十天就满十六岁也属于不满二十岁的年龄范围,如果想改成十年期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等有效期满以后重新申领换发新的身份证。当然您也可以“以丢失的名义”去申领,当然那要交40元的费用。修改:身份证的有效期是从签发之日起计算的,如果签发身份证时您已经满十六岁了,那么您可以根据身份证法向公案机关提出更正有效期的申请。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办理身份证的年龄在我国的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也就是二代身份证对于办理人没有年龄限制,即使是刚出生的孩子也能够办理身份证。但是身份证的有效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如果说办理人年龄越小身份证的有效期越短。
结语
办理身份证的年龄没有严格规定,根据《新身份证法》,满十六周岁必须办,不满十六周岁可以由监护人代办,有效期为五年。对于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有效期可为十年、二十年或长期。如您不满二十岁且希望办理十年期身份证,可在有效期满后重新申领。办理身份证的年龄在法律上没有限制,但有效期会随年龄增长而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