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二)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三)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