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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名下的房产权益问题

2024-06-21 来源:步旅网

父母离婚后,孩子名下房产归孩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父母仍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由谁抚养,谁与孩子共住房子。父母为子女购房的情况下,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若一方下落不明,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或特别程序宣告失踪或死亡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一、父母离婚孩子名下房子归谁所有?

房子属于孩子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父母)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小孩未年满18周岁,在年龄上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在合同上共同签字,但产权是属于小孩的。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由谁抚养,谁就与孩子共住该房子,另一方搬出,而不是把房子拿出来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二、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理离婚?

夫妻一方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通过法院直接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下落不明,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通过特别程序宣告失踪或死亡来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如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

父母离婚之后,孩子名下的房产依然归孩子。总而言之,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故意躲藏,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直接起诉离婚,申请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特别程序申请离婚,以宣告对方失踪或者死亡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结语

在父母离婚时,孩子名下的房产归孩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协议中确定了孩子的抚养人,该人与孩子共住该房,不需要将房产拿出来分割。对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当一方下落不明时,另一方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或特别程序宣告失踪或死亡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子女的权益,并尊重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同时也有助于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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