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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2024-12-07 来源:步旅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方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愿离婚是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确定异地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的。 协议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不可以在双方户口都不在的异地办理协议离婚。但若是有的夫妻常年在外地生活工作,经过申请时可以诉讼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你们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者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超过一年,你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你们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A、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你们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双方个人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部分也属于个人的财产,与对方无关,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B、如果你们双方的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并且在婚后擅自出售了该房产,那么另外一方无权追回该房产。C、如果你们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你们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在为你们购买时明确表示是赠送给你们双方的,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D、如果你们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针对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E、婚后你们双方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了其中一方父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F、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该房产,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可以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对半分,除非你们双方有不同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如果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回到男方或女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或是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种观点: 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你们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者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超过一年,你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你们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A、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你们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双方个人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部分也属于个人的财产,与对方无关,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B、如果你们双方的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并且在婚后擅自出售了该房产,那么另外一方无权追回该房产。C、如果你们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你们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在为你们购买时明确表示是赠送给你们双方的,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D、如果你们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针对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E、婚后你们双方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了其中一方父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F、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该房产,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可以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对半分,除非你们双方有不同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协议离婚的,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不能异地办理。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离婚。其他情况不能异地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3种观点: 一、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吗1、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夫妻异地离婚办理方式如下:(1)夫妻在外地,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起诉离婚主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2、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结婚证,证明你们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如果有孩子的,还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5、如果有财产和债务需要分割的,需要提供证明财产及债务的证据。

第1种观点: 一、异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1、可以办理离婚手续。(1)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能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因此不能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异地离婚手续;(2)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在异地办理离婚。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诉讼离婚手续1、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4)结婚证2、受理。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审理。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判决。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他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到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因此,协议离婚不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时,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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