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未签劳动合同”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

2024-08-27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恶意变更法人就是原法定代表人为了逃避属于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选择没有任何理由的更换法定代表人, 但是这样的行为往往并不能逃避责任,甚至还会被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