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获得国家考核几等等次
2024-08-27
来源:步旅网
广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获得国家考核分为优秀等、良好等和基本合格等三个等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评价标准(试行)》规定,广西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分为优秀等、良好等和基本合格等三个等次。其中,获得“优秀等”评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工资支付工作保障措施到位,未发生农民工欠薪现象;2. 工资支付及时、准确、完整;3. 工资支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主动向社会公示;4. 建立工资支付档案,内容齐全、清晰规范,并定期更新;5. 及时处理农民工提出的工资支付争议,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获得“良好等”评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上述1、2、3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工资支付工作保障措施到位,但发生了一些农民工欠薪现象,或者少数农民工欠薪存在较长时间未解决的问题;2. 工资支付工作保障措施不到位,但发生的农民工欠薪问题得以解决并尽快落实补偿措施。获得“基本合格等”评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至少具备上述1、2、3条件,但需改进的地方较多,存在较多欠薪问题,或者未及时解决农民工提出的工资支付争议。
如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和支持。另外,企业要优先保障劳动者权益,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措施,加强对用工风险的预警和管控,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若企业出现欠薪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大追缴力度,对恶意拖欠的企业进行严惩。
广西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价,分为三个等次。企业要优先保障劳动者权益,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加强对用工风险的预警和管控,以避免欠薪问题的发生。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评价标准(试行)》第三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等、良好等和基本合格等三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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