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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2024-08-27 来源:步旅网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分别有:法定原则,使用要求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原则;损失最少原则;制止违法犯罪原则;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则等。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行政赔偿
可以申请行政赔偿的具体情况: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以及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暴力倾向精神病人怎么办
1.及时处警,充分准备(1)按以下次序和优先级配备执法装备。主要是手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钢叉、盾牌、伸缩警棍、催泪喷射器、手铐、警用强光手电(夜间)、警用急救包等。(2)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应尽可能掌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评估风险。主要是向报警人了解当事人是否手持凶器、现场环境、围观群众、人员伤亡情况等。如有条件可请报警人或支援单位提供反映现场情况的照片、视频等,以利于提前筹划处警方案(3)确认现场有重大人员伤亡的,应同时拨打120,请其派员前往现场。
2.到达现场,判明情况,果断处置
精神病人正在实施暴力行为的,应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警械、武器等。警力条件和现场情势允许的,应迅速封控隔离,疏散围观群众。如果现场环境靠近学校、医院、加油站等地方,应进行外围隔离,扩大警戒范围。

公安部公布新警察法草案,修订的主体内容有:
1、一线民警工作满25年可退休。修订草案根据人民警察的岗位、职务,分别规定不同的服务年限和最高任职年龄。从事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满25年或者在特殊岗位、艰苦边远地区从警满20年的人民警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享受正常退休的待遇。
2、明确5种情况可使用武器,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实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骚乱、暴乱、行凶、脱逃,以及劫夺上述人员或者帮助实施上述行为的;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以暴力、危险方法抗拒、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3、从重处理袭警行为。暴力袭击或者组织、协助、煽动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以报复、泄愤为目的,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杀害人民警察及其近亲属或者实施其他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4、人民警察因公受伤的,医疗机构应当无条件及时予以救治。公安民警是和平年代流血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5+2”“白加黑”已经成为他们的工作常态,从优待警的呼声越来越高。与现行的人民警察法相比,修订草案从人员管理和职业保障方面作出新的规定。完善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在警察与外界威胁和诱惑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工作中的顾虑,使得警察能够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为警察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以及生活保障和优抚待遇,就是确保民警能够正常履职,杜绝拼消耗、拼健康、拼安全现象。新警察法目前还在修改完善的阶段,何时正式实施,敬请关注媒体报道。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人民警察不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六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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