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最新的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全国导游证和外语导游证考试工作由省导游资格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口试全省设14个考点,各市旅游局负责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省导考办将对各考点的笔试和口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查。考前培训工作由各市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可与所在市旅游局联系,到指定培训单位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