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社区(小区)创建文明城市现场会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__年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优化物业小区生活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生活氛围,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灞桥区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住建局局长 杜永亮
副 组 长:区住建局调研员许存阳
成员单位:各街办、各物业管理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房屋和物业管理科,具体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督导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二、创建标准
(一)小区公共区域
1.大门口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市民公约或居民公约宣传栏、宣传板、显示屏、景观小品等;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区文明创建工作。
2.花园、草坪、绿化带等设置美观、显眼的遵德守礼提示牌。
3.大门口设置微型消防站:门口有“微型消防站”指示牌,通过指示牌能够找到消防站;能够看到消防器材,并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没有被占用。
4.生活环境: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标志的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无破损;无小广告乱贴;有居民体育活动点。
5.楼门栋:卫生干净整洁,无小广告乱贴;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或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消防器材有指示标志,能够通过指示找到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能够便捷取出且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无被占用。
(二)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1.大厅或进门口设置醒目、美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或居民公约、公益广告(讲文明树新风、科学防控、文明健康有你有我、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等)宣传栏、宣传板、显示屏等。
2.配合社区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区文明创建工作。
3.门口悬挂“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牌子;设置志愿服务台(岗)有明显“志愿者”标志服装的志愿者,主动提供引导、咨询服务;有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志愿服务队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提供服务项目内容;配备急救箱、饮水、充电等便民服务设施或物品等;为业主提供常态化服务;有志愿服务活动相关记录及图片资料等。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街道办、各物业管理单位、各物业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全面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动员部署。各街办、各物业管理单位6月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住建局,各物业企业6月1日前完成工作方案备查。
(二)打造样板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各街道办确定不少于3个样板物业小区,被确定为样板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街道办、社区工作,逐条对照创建标准,做好提升整改,为辖区做好示范。
(三)全面创建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以样板小区为示范,各街道办全面展开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采取参观样板小区、召开现场会的形式,打造一个、达标一个、维持一个,以点带面指导辖区内所有物业管理小区达到创建标准。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区住建局会同区创文办对全区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未达到标准的小区,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文明城市复审前所有小区达到标准。
四、责任划分
(一)各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各物业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结合开展“红色物业”活动,对照小区创建文明城市标准,积极开展工作,一是扎实组织环境卫生整治,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管理的小区达到创建标准。
(二)各街办属地管理责任。各街办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市区两级关于创建文明城市任务要求,及时跟进指导,认真查缺补漏,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在创建过程中的矛盾问题。
(三)部门督导检查责任。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小区督导检查力度,并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不按要求落实的物业企业,给予通报批评、降低企业信用等级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街道办、各物业管理单位、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重点环节,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街道办、各物业管理单位、各物业企业要深刻认识此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沟通,及时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矛盾问题,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展。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办、各物业管理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对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提升工作质效,为建设生态灞桥、文明灞桥、美丽灞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