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8号)、《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消安〔20xx〕9号)、《20xx年度惠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惠消安〔20xx〕9号)和《20xx年度惠阳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镇隆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总体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以及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实现“三个确保”总体目标,即:确保“小火亡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四个活动”
1.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12月18日前,各相关部门应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一次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辅助开展检查,帮助解决技术性复杂性难题,应急管理办应给予专家联络配合。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应逐个行业领域、逐个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档案台账,由消安委办公室组织重点行业部门进行专题会商,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整改,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强化协同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活动。各村(居)(含青草窝工作站,下同)、专职消防队要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五进”活动,进一步宣贯省消安委《火灾风险点指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全面发动社会单位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活动,依托“粤商通”消防服务专区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报备和线上消防安全承诺。对于未履行自查报备或线上消防安全承诺的社会单位,各村(居)、各部门应列入重点管控对象,采取约谈提醒、上门服务、监督执法等手段,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消防安全“十大危险源”大整治活动。12月上旬,各村(居)要对本地消防安全“十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再摸查,切实找准本辖区火灾事故隐患最为突出的消防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提请政府督办,并通过官方媒体渠道,利用镇、村两级对社会进行公开。各村(居)、涉及本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被列入本地“十大危险源”的社会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并于20xx年3月前完成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切实降低和消除重特大火灾事故风险。
4.消防安全服务暖企活动。专职消防队、应急管理办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府官方网站等媒介,采取媒体推介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指导群众、企业解决消防安全难点问题。要全面开展重点企业菜单式服务工作机制,摸清镇政府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实施“一对一”跟踪服务,按照“一企一档一策”建档备查,帮扶企业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防范能力。
(二)时刻紧盯“三个重点”
1.紧盯重点行业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2月底前,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对照20xx年排查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消防设施、防火封堵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切实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持续完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2)狠抓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惠阳区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针对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建筑,重点整治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瘫痪、违规开设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管理混乱等问题,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分类实施整治。20xx年11月底前,各村(居)、各部门要全面摸清商业混合体建筑底数和隐患情况,建立健全场所清单、隐患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20xx年2月28日前,要采取先易后难、分布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20xx年4月25日前,镇消安委会成立督导检查组,按照逐栋过关原则,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
(3)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抗御火灾能力。各村(居)、各部门要紧盯宾馆饭店、汗蒸洗浴、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要加强对工业用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的源头管理,对未取得消防许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整治一批、关停一批”,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4)提升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对照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第二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20xx年1月底前完成隐患动态“清零”,做好区消安办实地检验工作落实情况。专职消防队与应急管理办要加强“消地协同”,深化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监管十项机制,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检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施“回头看”,推动70%以上的危化企业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紧盯重点场所
(1)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疫情防控办、卫生健康组要实体化运行疫情防控专班,按照《惠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疫苗接种场所、定点医院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安全疏散管理,消防安全培训等开展重点纠治,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要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办“三个一批”和集中隔离场所消防安全六项措施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逐项跟进整改销号,存在重大隐患或无法及时整改的要严格落实规范、退出机制。
(2)强化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综合文化站、专职消防队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消防安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对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内容,指导单位集中开展1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强化仓储物流消防安全检查。经济发展组、派出所、交通管理组、应急管理办、规划建设组、市场监督管理所、专职消防队等部门要对大型物流仓储、电子洁净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
3.紧盯重点时段
(1)突出抓好重要节日安保。各村(居)、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围绕繁华商圈、游园花市、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以村(居)为单元,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节前及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力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2)突出抓好重大活动安保。各村(居)、派出所要紧盯20xx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的重大活动安保,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派出所要提前组织对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和监管分工,分级制定大型活动消防安保方案,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场所及周边绝对安全。要科学组织前置灭火救援力量和装备,对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和区域,靠前实施重点防护。
(三)持续深化“四项治理”
1.深化打通生命通道治理
(1)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20xx年12月底前,各村(居)、专职消防队各相关部门要对消防车通道整治开展“回头看”,对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全面实行标识化管理,开展消防车道信息采集工作,分类落实管理主体,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要实行“回头看”活动,更新完善“一城一策”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分类、分批督办整改,完成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各村(居)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停车管理政策,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2)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排查。20xx年3月底前,各村(居)、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规划建设组、民政组要持续开展“破网封墙扫街”行动,重点针对“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养老服务机构、人防工程商业部分、人员密集等场所,联合清理整治安全疏散设施不畅和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的打击力度,逐项建立工作台账,逐月销账。
2.深化“小火亡人”消防安全治理
(1)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各村(居)要集中组织网格员宣贯《“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出租屋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和《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逐级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不开逃生窗等问题。对于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各村(居)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制度,实时动态登记场所信息并建立明细台账,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跟踪和复查回访机制,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夜间错时检查行动。每月上门宣传服务不少于1次,每季度应组织1次消防安全主题活动。每半年组织1次灭火救援疏散演练,切实降低“小火亡人”几率和风险。
(2)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各村(居)要全面落实《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职责,逐步实现“一村(居)一队”的目标。专职消防队要加强队伍业务技术培训,根据扑救火灾需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各村(居)根据实际规范微型消防站,定期检查设施设备。村级工业园至少应当建设小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要推进完善“消防所”建设,推进“消防所”实体化运行,并通过依法委托方式明确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
3.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各村(居)、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要严格落实省消安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借鉴惠城区做法,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纳入民生工程范畴,加大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力度。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联合大行动,引导居民养成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习惯,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2)深化电气火灾治理行动。各村(居)、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惠州市乡村地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地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扭转电气火灾多发的不利局面。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联合参与,有针对性确定整治范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整治路线图,明确各项任务责任、排查重点和整治要求,合理确定隐患整改期限,实施隐患“清零行动”。
4.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治理。教育指导中心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双减”工作整体部署,建立健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加强协调指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教育指导中心要将消防安全列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专职消防队要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督促各村(居)和物业服务企业对管辖和服务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切实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1.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各村(居)、专职消防队要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大宣讲活动,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要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和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疏散逃生演练。要广泛开展“乡村消防员”服务“乡村振兴”为民主题实践,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开展“全民学消防”线上活动,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活动,努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安全素质。
2.强化风险宣传。各村(居)、专职消防队要充分运用好当地传播媒介,集中开展居家、工作、出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广泛提示冬春季节火灾风险和火场紧急应对措施。春节、元旦、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各村(居)要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开展一次警示宣传活动。
3.强化“明白人”培训。12月中旬前,各村(居)、专职消防队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提醒谈话,讲清楚冬春火灾形势、讲清楚法律法规、讲清楚消防管理方法,督促落实落实消防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疏散演练等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4.强化上门培训。各村(居)、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要进一步深化“敲门”行动,广泛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人士,深入农村、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等,上门入户,面对面宣讲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查四关”,推动实现紧急情况下邻里守望、互助帮扶。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清单机制。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风险研判机制。12月16日前,专职消防队要认真分析近5年来镇隆镇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火灾防范工作薄弱环节,结合惠州市冬春季典型火灾事故教训,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特点和本地经济产业结构,科学辨识火灾风险,找准防控重点,研究提出措施建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专职消防队应每月将火灾警情、风险研判和工作落实情况向镇政府进行书面报告或专题汇报,并建档备查。
(三)集中曝光机制。各村(居)、相关部门要联合当地主流媒体常态化曝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经告知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的社会单位(场所),强化社会监督,推动隐患整改。
(四)质效评估机制。镇政府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统筹纳入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实施全过程质效评估。从工作量化指标、多维考核、综合运用等方面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套在本地行之有效的整治机制。
(五)调度指挥机制。镇消安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调度会,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定期研究和安排,对“难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和部门,要及时开展点对点约谈,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六)督导问责机制。镇消安委将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七)信息报送机制。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将相关信息报送至镇消安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办)。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24日、2月21日前报送阶段性推进情况及工作台账;20xx年3月21日前报送工作自查自验报告。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2月15日前)。镇消安委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25日)。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村(居)、各相关部门按照区、镇、村三级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镇消安委办公室提交自查自验报告。区消安委统筹组织抽查核实,检验各村(居)工作成效,抽查结果列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相关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管协作。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借鉴“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