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及消除各类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维护我区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消防隐患阶段。1月10日——1月20日,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在区教育局、区消防大队、属地镇街的指导与要求下,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自查工作,主管部门也以联合分组检查的形式进行了督查。在自查与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多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有电器线路凌乱、电线老化、线头裸露、私自乱拉电线、煤气瓶与灶台未隔离、灭火器压力不足、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够、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电器开关破损等。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务必对本单位再一次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各属地街道(镇)要对辖区内幼儿园做好监督、检查,督促存在隐患的单位及时整改。一是及时配备、补充消防器材;二是尽快清理电气线路、厨房等重点部位的设施设备隐患,清除杂物;三是对无法即时整改的隐患,需要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期限,并将相关情况说明于春节前上报主管部门。
(二)消防安全教育进家庭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学校广播、电视、电子屏等方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着重检查寒假期间计划开展的各类实践活动、冬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制定情况,严防交通、消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各校(园)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选一”活动(“三选一”材料与活动小结于2月28日前,电子稿发到安保科oa)。
(三)隐患整改验收总结阶段。2月10日——2月21日,区教育局将会同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属地街道(镇)等各相关部门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检查,验收校园消防安全的整改结果。对于未上报整改计划情况说明,且未达到消防合格标准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要本着对全体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落实各校(园)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根据“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全区消安委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各街道(镇)“守土有责”,要加强对属地幼儿园的监管,尤其对在居民家中租赁房屋作为办学场所的教学点,要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单位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街道(镇)、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和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