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总楼层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租金、押金及其它费用支付: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