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应,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遵循“依法、科学、标准、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标准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应,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
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网格信息员反响,由各网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网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网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网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藏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响,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应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应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