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物业管理处
乙方:
就广告位租用事宜,经双方充分的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如下:
一、 广告位置
二、 租用期限:
上述广告位首次承租期限为个月,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三、 合同金额:
上述广告位承租费用每月人民币¥:元/月,乙方一次性应向甲方支付上述承租期限内的广告位承租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广告位承租费用现金。
2、如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需续期的,请在本协议到期前10天内与甲方申请,如到期后仍未申请的,甲方有权出租他人。
五、双方责任
1、乙方宣传的广告内容必须文雅、真实,张贴前必须将广告效果图提交管理处审批,如张贴的内容与管理处审批同意的内容不符,管理处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所交纳的费用不退还。
2、乙方的工作人员出入本小区应遵守本小区的管理制度,听从甲方有关人员指挥。
3、乙方承租的广告甲方有义务看管,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宣传的广告内容与提供服务的内容不相符或服务质量受到业户投诉的,管理处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所交纳的费用不退还。
5、乙方的相关宣传内容未经管理处批准同意,不得使用“置业”、“物业”、“ 小区”等字眼。如出现违规及造成甲方的声誉受损的,管理处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所交纳的费用不退还。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6、乙方承租的广告位可以转租,但必须向甲方提交第三方的真实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审批,如乙方擅自转租未经甲方同意的及广告宣传内容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的,作违约终止本协议处理,乙方所交纳的费用不退还。(广告设计公司除外,可维持经营方式)
7、乙方提供的所属商品质量服务或经管理处批准同意转租的广告位出现纠纷,及乙方其他的相关纠纷与甲方无关。
8、如乙方的广告及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受本小区广大业户认同,从未受到本小区业户投诉的及配合本小区工作的,本小区后期广告位出租乙方将有优先的机会。
9、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物业管理处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