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乙方因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沱口凉水井统建还房(四标段4号楼)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购买甲方产品,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标的、数量及价款:
二、供货时间及供货计划:从 九月十五日 开始供货,乙方的供货计划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异型空心砖(薄壁)MU3.5(240100190)应提前 三 天通知甲方。
三、在甲方未违约的条件下(若遇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交通管制、停电、停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造成供货不及时不能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使用其他厂家产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申请仲裁或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收货人为 楼)工程 ,联系电话: 。如果乙方更换收货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 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产品运交清单作为结账依据。
3.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双方签字之日起至该项目供货完毕、货清、款清,该合同自然失效。
七、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合同内容,若更改须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
九、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买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发货电话:开户行:工行重庆市分行太白支行 帐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