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3年学校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篇3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为深入推进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全面开展,根据县普法办公室统一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__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 助推大城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法制宣传领导和协调。

  组长:马国智

  副组长:郝小华韩萍

  成员:徐静华王蓉朱正慧金圣超 乔峰

  王秀华庞涛陈宋华向华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法规科,徐静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和法治湖北建设要求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传播法律知识为基础,将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培养群众法律意识上,通过“12·4”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宣传我县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六五”普法成果,宣传我县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成就。

  (三)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监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新法的'宣传。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20__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15日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形式,安排内容。

  (一)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办事窗口、电子滚动屏、宣传栏等阵地,开展质监法律法规的宣传,把法律知识送到企业、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手中,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质监行业法治建设的热情参与者、支持者。

  (二)参加县里活动。12月4日,县普法办在文化中心广场集中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各部门按照【兴法制办(20__)6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参加活动。

  (三)加强联络。及时与县法制办加强联络,11月22日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宣传日活动资料,及时上报信息。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小结和相关图片资料等上报县法制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活动要突出质监系统特色和优势,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助推大城建设”这一主题,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性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宣传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及质监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同时,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创新宣传载体,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通过宣传栏、横幅、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地法制宣传氛围。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