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及数量:
甲方以山田及山地约 亩。(杨家庄深笼片)租给乙方开发,农、牧、林基地。
二、承包期限:(3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向甲方缴交承包款为每年山地30元/亩,山田150元/亩。共款 _元。(大写: )。(注:地方面积由国土局、林业局提卫星投影面积计,
四、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在使用期内,承包或转让部分股权甲方无权干涉,应协助乙方供电照明(线路费用由乙方负责)开路、指明路线、路道通过农作物不能索赔。
五、租金计算:
按每亩(山地30元/亩,山田150元/亩) 人民币计。
从开始10年后,以10%提升,5年一提,如此类推。
付款方式:1年按金,1年上期(即一次付2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年1月份交付。
六、在乙方使用期内,国家如征收土地作其它使用,赔偿土地由甲方所有,土地上农作物、固定财产赔偿归乙方所有,不得争议。
七、合同期满后,土地动产,不动产,农场设施(不包括资金)以股份制共同合作,乙方占股份51%,甲方占股份49%股权,保持原状,共同发展、管理,再重新签合约。(注:双方不再合作的情况下,果树,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动产一切由乙方处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助交接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九、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20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立约人: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地址:
签约时间: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