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简府发〔20xx〕10号)文件精神及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民政局成立的联合检查组对敬老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整改清单要求,为切实整治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方案:
一、完成时限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乡政府为本次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实施主体,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认真吸取教训,强化排查整改,在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敬老院消防整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乡政府成立清风乡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组长:李赟娟(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胡孝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乡长)
付灿旭(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兼任综治办主任)
成员:方书友(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敬老院负责人)
汪红(经济发展办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刘阳(财政所所长)
郑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清风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由方书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及监管整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1、增设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
增设泵房、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对电力线路进行改造,将所有电力通讯线路穿PVC管保护;严禁老人在住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3、清除影响人员逃生、救援的障碍物。
4、健全消防组织。制定敬老院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安全制度,明确人员分工、逃生等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并做好记录。
5、厨房、食堂可燃物堆放要规范。厨房和食堂的物品进行分类、分散存放;厨房的柴禾最多只能堆放敬老院当餐的.用量,当次未用完的规范到燃料存放点保存。
6、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事项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在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过程中,妥善安置好敬老院内供养对象,确保供养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2、乡政府将不定期对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进行专项督查,对于敬老院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不好、整改不力、管理疏失等问题予以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