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__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依托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支持河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层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中医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县级医院要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20__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提升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在中医医院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科研平台,加强布局建设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传承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省部共建项目为抓手,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多学科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河南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建设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平台,修订数字化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医保局、大数据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持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实施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推动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引导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教育,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把握用人标准,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河南省公立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