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怀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地点:。
二、 本工程承包形式:包轻工及辅料。
三、 承建工程总造价:按照附件预算、结算表。
四、 施工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全部工程,共计 个工作日(期限内无水电、及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停工不在此限内)。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本工程分为叁期付款。
第一期: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总造价的45%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乙方即为合同生效,立即启动工程。
第二期:乙方涂料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40%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给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即工程总造价的13%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六、工程的增减:甲方如变更原来的计划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同时经双方磋商协议并在图纸上签据后方可施工,如图纸及预算中不包括的项目,经双方现场人员代表签字进行增减的部份按实地数量、尺寸计算。还有待定项目,需要等甲方确实项目后和乙方商议按照预算表上的单价和实际施工结算。如预算上没有的项目双方协商做增项书。
七、工程验收:全部工程完竣后,由乙方用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须在三天内派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必须按施工图及关国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按施工图及注明规格竣工,甲乙借故不按乙方通知期间派人员验收,超过三天则作为验收已移交手续。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付清尾款后失效。
十、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给乙方使用。
十一、本合同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预算、结算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订):
乙 方(签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