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平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