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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推荐 篇25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为了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协调准备(1月10日至2月15日)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3.15”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二)1月20日至2月20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公开征集十大维权事件并组织专家做出点评。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四)1月10日-3月5日,做好纪念20xx年3.15活动新闻发布会和纪念大会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1.曝光XX年侵害消费者十大典型案例。

  2.公布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4.3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3.15”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3.15”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9.3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3.15”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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