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签定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本店从事 岗位工作,严格遵守饭店的规章制度,服从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热情待客,礼貌用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杜绝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甲方提供乙方每日二餐,如违反规定属于个人行为责任自负。
三、双方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服从分配,根据工作需要调换工作岗位。
2、在工作中,不无故旷工,事假一天扣一天工资,病假有病历诊断当天扣当天,如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甲方不支付任何工资。
3、在合同期内,扣半月工资作为保证金,未干满一个月的提出离职,工资开50%,押金概不反还。
4、在工作中安全第一,无论前厅后厨,必须具备安全意识,如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马上通报上级领导,不能擅自解决,如液化气、酒精炉、电磁炉等使用,必须严格安全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或责任人负责,饭店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合同期满,续签或终止合同,由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办理。
2、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胜任饭店工作解除合同。
3、严重违反本店的规定,给本店造成严重损失的解除合同。
4、隐瞒不良行为,或有不适合在饭店工作疾病的解除合同。
5、不服从各级领导分配,多次屡教不改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合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如不能继续工作的,提前1个月递交辞职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有接替乙方工作的,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每月15日发放工资,甲方不可拖欠员工工资。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