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空运进口货物国内陆运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乙方应提供其运输工具的车牌号码,司机的驾驶证的复印件等给甲方。
乙方应及时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去提货。并于提货前和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做好衔接工作,以免造成延误。
乙方应专人,专车运输甲方的货物,不得和其他的货物混装。如与其他货物混装,造成甲方货物的.损坏,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由于上述原因造成货物的延迟到达目的地,乙方也应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司机应自从提货时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手机应保持开机状态。并且每隔一段时间和甲方相关人员联系,汇报运输情况(例如行程,车况,及第二天的行程安排等)
货物保险
(一) 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委托的货物进行保险。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出具委托书,并承担保险费用。
货物交接
乙方从航空公司提货时若发现货物情况异常,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意见采取处理措施,必要时协助甲方办理商检事宜,以便甲方索赔。
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货物运到后,乙方应会同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信息通报
乙方应在货物快到达目的地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也必须和甲方商量再做出决定。
费用及结算
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费。
责任与索赔
由于乙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破损、货差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6、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