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部中心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养保函[20xx]65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xx]7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和深刻了解我局基金管理的情况,发现和解决基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进一步改变基金结算方式,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优化业务经办模式,推动内控制度建设,最终实现维护基金安全的目标。我局于 年 月 日至 日在全局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严格自查,并对乡镇的有关单位进行了抽查。通过对本次自查工作中记录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全面了解了我局基金管理的相关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成绩
(一)高度重视基金管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养老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国家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内控建设。各级领导对此也高度重视,积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对基金安全问题作了专门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主要领导向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并积极成立了基金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黄智胜任组长,副局长黄朝晖、陈迪杰分别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根据《通知》要求,各科室及乡镇征缴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计划和整改方案,重点围绕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落实资金安全强化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注重基金收支安全,取消现金收支方式
在养老保险征收方面,新农保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以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的征收都是通过参保人员按照村为单位将保险金存入我局在农业银行开设的缴存专户,由银行进行代收。在基本养老金发放方面,由我局待遇支付科按月提交支付明细计划给农业银行,农业银行按月发放到领取人员指定的账户上,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代发,取消现金支付方式,减少了基金在发放环节中的风险,确保了基金安全。
(三)强化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执行对账制度 为确保基金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在支行、支行、开设了收入专户和支出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次,按照会计、出纳岗位职责等相关规定,坚持每天与银行的征缴和支出专户分别进行对账,及时编制了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了银行存款余额与会计帐表等一致,真下做到了帐帐、帐表、账单均相符。
(四)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控制
为切实加强基金财务管理,我局制定了会计、出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了会计、出纳的岗位职能职责。明确规定财务科科长为专门的会计负责人,确定了专门的出纳人员,负责记账、复核、稽核等工作;各科室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强化了风险管理控制。
(五)狠抓廉洁从政教育,筑牢防腐拒变高墙
一是组织了全局工作人员通过观看反腐专题教育片、反腐宣传栏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局主要领导亲自带头上廉政教育课,增强全局职工风险意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等;三是积极开展工作岗位风险点的自查,从思想根源上抓起,让反腐倡廉的警钟常响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心中。
经自查,我局各项养老保险基金均严格按照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但一些细节上仍有不足之处。今后我局一是要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宣传养老保险知识,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二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渗透到日常的每一项工作当中;三是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总之,我局将会在上级单位的指导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调和配合下,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开创我市养老保险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