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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篇30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为做好我校20xx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筹备工作,充分发动我校基层团学组织的作用,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征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纳入我校20xx年社会实践总体方案之中,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以院系、班级、团支部、社团、学生会为主体。

  二、项目分层:

  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其它团队项目。

  三、项目内容:

  政策宣讲、支教支农帮企服务、就业创业见习、社会调查、文艺演出、挂职锻炼等。

  四、项目设计原则:

  1、项目主题突出,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深刻的现实意义,符合专业拓展与现实需求、实践锻炼与服务奉献、过程管理与成果体现相结合的原则。

  2、项目计划周详,分工明确,方案合理,名称鲜明,并具有明显的团队特色。

  3、每个项目要求有指导老师一名,指导教师要参与实践过程。

  4、项目成员即实践团队队员,成员数量在3-10人之间,所有成员要求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除校级、院级团队外,其它团队成员要求是同一生源地学生。

  5、项目申报前先联系好实践单位,无实践单位的不予立项。

  6、营利性项目不予受理。

  五、申报受理时间:

  20xx年6月1日—6月20日

  六、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填写《20xx年安庆师范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并附详细的实践计划方案或策划书。

  2、申报材料由学院团总支初审,各学院团总支至少申报一项,汇总后统一报校团委审批。需提交申报汇总表(签章)、申报书文本材料一份,由学院团总支统一报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校团委电子政务)。

  七、项目审批:

  校团委将组织人员对初审项目进行论证,确定、公示一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八、其他事项:

  1、各学院、团队申报项目时要把安全预案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计划和安排。对于没有详尽可行的安全预案的项目,校团委不予评审。

  2、鼓励各学院、团队积极吸纳社会优质资源,与有关单位开展深入广泛合作。对于已经获得有关单位赞助的项目,学校优先安排。

  3、鼓励实践活动与教师和学生的科研项目相结合,重点支持结合“挑战杯”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的实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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